中国税务 1989年 第8期 研究与探讨

对据实申报和核查个人应税收入的两点建议

作者: 李良钢 郑建设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收入和纳税情况、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情况进行检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按规定据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隐瞒。”在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收过程中。如何使纳税人主动申报个人收入,税务机关怎样能随时掌握个人收入情况,特别是怎样建立一套完善的资料提供制度,很值得探索。下面结合我们工作实践,就建立《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情况》报表制度和专业运输公司汽车司机《汽车运输日记帐》管理制度谈点看法,

一、应建立《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情况》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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