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8期 研究与探讨

关于科研单位中试产品减免税问题

作者: 何体善 帅浩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带来了对于技术开发环节的中间试验产品在税收上如何对待的问题。所谓“中间试验”是已鉴定(或小试验取得成功)的技术成果到工业化或商品化规模生产之间的科技活动。中间试验过程的产品称为中试产品。中间试验大体有三个阶段:(1)实验室试验;(2)专建的中试车间或具备中试设备部门试验;(3)为适应工业化生产需要配合工业扩大试验。中间试验既包括完成一定的技术技能,也包括试制成功的实体及图纸,初步定型的产品,并初步科技鉴定,它仍须从各方面完善,最后通过科技鉴定和工业鉴定,符合国家标准,方能提供给市场、社会,转让工业企业生产或单位自行生产。中间试验,是技术成果成为最后的工业产品的一个决定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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