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10期 税收与法制

“药品大王”偷税落网记

——贵阳制药厂经营部承包人林建强特大偷税案侦破纪实

作者: 周宏 邓义胜 上一篇 下一篇

偷税案发

1988年7月下旬的一天,重庆市税务局市中区分局驻重庆火车站检查站的检查人员,发现一批由深圳运来重庆,价值4万元的药品。收货方为“贵阳制药厂供销经营部重庆转运站”。因无进货发票,即将药品扣留审查。8月23日,税务检查站又查到了一批类似药品,再次予以扣留,并通知货主持有关单据到两路口税务所接受审查。

数日后,一位个头不高、皮肤黝黑、戴着两枚大金戒指、自称“林建强”的中年人来到税务所。在讯问中,林建强一会儿说:“我们在重庆只是转运,没有销售业务”。一会儿又说:“重庆的业务在贵阳是缴了税的。税务局发的外销证明没有带来。”从他精心编造而又自相矛盾的谎言中,检查人员终于发现了可疑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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