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11期 经验交流

我们代征建筑税四年来的体会

作者: 建设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上一篇 下一篇

我行是湖南省岳阳市的一个基层银行。自1985年代征建筑税以来,四年中共征收建筑税1187万元,为加强投资管理,控制投资规模,积累财政资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回顾几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搞好代征工作的重要前提。我们刚接受代征任务时,干部中对代征工作的认识不一、有些同志认为,建行人少事多,任务繁重,加之代征建筑税的工作难度大,怕抓了代征工作会影响建行业务,降低建行的信誉。针对这些思想,我们组织有关业务干部,联系建行管理基本建设投资的客观实际,反复学习了建筑税的政策法规,使同志们认识到征收建筑税是在“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下,运用税收杠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制止计划外基建,加强投资管理的有力措施:同时也是国家为了积累建设资金、保证重点建设而采取的有效手段。实际上代征建筑税与建行本身的业务工作是殊途同归的、建行代征建筑税还具备有利条件:1.建行是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的专业银行,掌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下达及执行情况;2.我们参与了建设项目从计划审批、设计、施工主懒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的有关活动、对税源变化情况比较清楚;3.大部分建设单位和所有施工企业都在建行开户,我们掌握了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经济活动情况;4.我们了解建设项目的投资性质与资金来源,有一套完整的基建档案,资料齐全,查阅方便。通过反复学习,使大家增强了代征建筑税的信心,决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努力开创建筑税代征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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