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11期 经验交流

山东省荣成市烟草公司是怎样认真做好代扣税款工作的

作者: 山东省荣成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几年来,山东省荣成市烟草公司在强化烟草专卖管理,搞活企业经营的同时,始终把代扣代缴税款工作视为己任,较好地完成了任务,1988年共为国家代扣代缴营业税款12.4万元。经税务机关三次检查,都未发现漏扣或少扣税款的现象,被市政府命名为“扣税先进单位”。

一、提高对代扣税款工作的认识,正确处理扣税与销售的关系。

该公司担负着全市 3 500多个零售单位的卷烟批发供应工作。全年销货总额2300多万元,其中个体工商业户和村办经商户占70%以上。这些小本经营者进货数额小,次数多,全公司一年批发单据接近30万笔。因此,在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职工们普遍认为收税本来是税务机关的事,对由批发单位做这项工作不理解。公司业务人员普遍认为,每一批发单据都要逐笔扣税,又要计税又要核税,工作量大,又易出错,何况还是得罪人的事,担心会影响生意,因此在批发过程中,漏扣和错扣税款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状况,公司首先加强对干部职工守法经营、依法扣税和顾全大局的教育。他们采取“勤下及时雨,常敲耳边鼓”的方式,多次组织职工学习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局等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批发扣税工作的联合通知》以及市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引导职工正确认识批发扣税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教育职工树立全局观念,以国家利益为重,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从而使职工依法扣税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其次注意提高业务人员的技术素质。从检查代扣税款发现的问题看,许多是因为业务人员对扣税对象、范围、界限划分不清所致。于是,他们专门举办短期培训班,组织公司业务人员学习有关代扣税款的各项具体规定和方法、并请有经验的财会人员详细讲解代扣税款的各种具体问题,使业务人员对整个扣税过程有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了解。此外,他们在每年举行的业务技术比赛中,都把批发扣税列入比赛项目,以引起全体业务人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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