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2期 税制建设

论商品流通过程营业税制的改革

作者: 陈杰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商品流通过程营业税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商品流通过程是营业税的重要的征收领域。营业税在商品流通过程中的纳税人,涉及到几十万个企业和近千万户个体经营者。自1984年实行营业税以来,来自于商品流通过程的营业税收入增长十分迅速,1985年为110.2亿元,1988年已达到237.6亿元,增长了115.61%。1988年来自于商品流通过程的营业税收入,占工商税收的15.8%,占全部国内财政收入的9.54%。由于上述特点,几年来商品流通过程的营业税在为国家积聚建设资金、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商品流通的发展和支持流通领域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营业税对商品流通过程的征税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重大缺陷。这些缺陷的存在,不仅不利于更好地发挥营业税在积聚资金和调节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而且导致了目前商品流通过程严重偷漏税的现象。国营、集体商业企业偷漏税相当普遍,虽然几年来年年进行税收大检查,但其偷漏税仍然有增无减。个体商贩偷漏税更为严重,对其实际征到的税款,充其量也只有应征税款的一半左右。严重的偷漏税,不仅使国家损失了大量财政收入,而且偷漏的大量税款转化为个人收入,加剧了目前消费基金膨胀的矛盾。更为重要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的偷漏税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首先,许多个体商贩之所以在短时间暴发为“万户元”甚至“几十万元户”,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靠偷逃国家税款大发横财。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此一直感到强烈不满,这已成为当前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其次,偷漏税导致了守法纳税者和违法偷税者在税收负担上的不公平待遇,使那些守法经营者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当然,商品流通过程偷漏税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现行营业税制的缺陷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鉴于商品流通过程的营业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及其存在的严重问题,如何改革商品流通过程的营业税制以克服其缺陷,已成为当前税制改革的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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