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2期 征收管理

试论个体经营者偷税暴富及其治理的对策

作者: 沈帆 孙士民 上一篇 下一篇

社会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近几年已成为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许多个体经营者成为腰缠万贯的暴发户,则是当前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本文拟就个体经营者的暴富群体,分析其偷税心理和敛财手法,探索健全税收法制,加强征收管理的措施和方法,提出一些探讨性的建议和治理对策。

一、个体经济发展快、暴富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个体经济,在政府和有关各方的扶持下,得到迅速发展。它的经济活动,对于活跃城乡交流,扩大商品流通,丰富市场供应,方便人民生活,起了积极的作用。1988年底,上海市有证个体工商户已达11万户,比八十年代初增加了十倍左右。有证个体户从业人员为16.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1988年营业额16.53亿元,其中商品零售额11.71亿元,占全市同期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18.49亿元的3.74%。另外,还有许多无证商贩,据有关部门估计,约有10多万人,年营业额也有10多亿元。个体经营者的经营业务范围,涉及工业、手工业、建筑、运输、商业、饮食、服务、修理和其他等几个主要行业,约三百多个行当。据对市区7万多个有证个体经营者的调查,其从业人员的组成结构为:待业人员占12%,社会闲散人员占30%、退休人员占22%,退职人员占21%,刑释人员占13%,其他人员2%。从个体经营者自报的营业额和行业纯益率计算,再加上约计按平均20%漏报营业额进行推算,个体经营者的万元户,我们估计包括无证商贩在内,约占总数的15%左右,大概有2—3万个万元户。目前个体经营者年均收入比公有制企业职工收入约高出四一五倍,少数收入畸高者,可达十几倍、几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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