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5期 论坛

度量企业税负轻重问题的研究

作者: 何振一 上一篇 下一篇

企业税负轻重,是国家与企业之间分配关系在数量方面的集中表现。税负适度则有利于调动企业积极性,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税负不当,过轻或过重则都会扰乱国民经济发展的正常比例,给经济造成危害。因此,正确的估量企业税负,是搞好治理整顿不可回避的一个重大课题。当前企业税负是轻还是重,人们的认识尚不一致,这里仅从理论方面谈一点认识。一

度量企业税负,不可脱离国情。在研究我国的国营企业税负轻重问题中,一些人引进了西方学者常用的宏观税率概念,并将西方各国宏观税率同我国宏观税率进行比较,由此而得出当前我国企业税负仍然过重的结论。从理论上讲,估量企业税负,既不能以税收种类的繁简论轻重,也不能从个别税种的税率大小论高低,更不能以个别企业的实际税负来概括,只能从国民经济总体上进行研究。用宏观税率指标研究我国的税负问题,无疑是十分有益的。然而我国的宏观税率与西方各国的宏观税率之间存在着极大差异,西方各国历史经验证明的最优宏观税率水平,并不等于就是我国的适应税率。因为,研究宏观税率的高低,不能离开社会制度和不同社会的经济运行机制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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