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5期 征收管理

完善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促进以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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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对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完善税务管理内部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河北省石家庄市税务局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抓这项工作,一年多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1989年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14323万元,增长17.39%,比年初计划超收5975万元。税款入库率达到99.93%,全局税收漏溢率目标规定1.5%,实际达到0.55%。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搞好试点抓深化。为了把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深化完善,石家庄市税务局组成工作组深入到试点单位直属三分局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他们发现影响税务专管员工作积极性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没有解决好目标管理中的工作量,干多干少一个样。问题找出后,他们就从解决工作量问题入手,首先是给企业标定底分。标定的原则一是税源大小,二是税种多少,三是财务状况,四是路途远近,五是交款方式,六是发票管理。根据这六条标准给每一个纳税户打分,确定总工作量,为合理确定每个专管员的工作量提供依据。经测定,全分局所管的纳税户751个,标定总底分为11519.1分。在此基础上实行竞争承包。承包前先确定每个专管员的基本工作量,而后把剩余的户按照企业底分让专管员自由招标承包。这样就在工作量上拉开了档次。同时,又按每个专管员承包的工作量,健全了考核体系,制定出内查外查、汇报、反馈、辅导、落实、评分七步考核程序。以考核结果为依据评定等级专管员。具体程序:一是公布承包得分;二是专管员对照条件得分进行自我鉴定申报级次;三是组织群众评议;四是由等级评定小组评定,张榜公布结果,发给等级专管员津贴。真正体现了奖勤罚懒。1989年初,市局召开现场会,推广直属三分局的做法,从而推动了全局的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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