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6期
征收管理
关于税收征管改革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上一篇 下一篇1988年初,国家税务局确定河北省为全国税收征管改革试点省市之一。两年多来,河北省各级税务机关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通过调查,我想就征管改革的成绩,近期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以及深化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新的征管模式已显示出了强大生命力,有力地促进了以法治税
1988年初,河北省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要求,成立了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研究试点方案,首先在张家口市和藁城市进行了试点。1989年,开始在全省推广试点经验,推行征管改革。到目前,全省191个县、区局和直属分局的2551个基层征收单位中,已有1758个实行了征管查三分离或征管、检查两分离;有53个县(区)的693个征收单位实行了干部聘任、聘用制,还有一些地方试行了专管员等级制和工资奖金浮动制。根据征管查分离和以法治税的需要,相应地调整了征管机构,全省共设立稽查队190个,建立税务检察室172个,发票管理机构71个,并制定和完善了一些必要的征管法规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