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期 读者来信

建议加强对行商的税收征管工作

作者: (河南省栾川县税务局 任景祥) 上一篇 下一篇

行商,一不设门市部,二不摆摊经营,大都没有营业执照,不进行税务登记,他们没有固定住所和路线,哪种货物畅销,哪里利大,就往哪里跑,且来无影,去无踪,使税务机关很难觉查,偷漏了大量税收,例如,1987年前后,河南省栾川县兴起开采矿山热潮,各厂家选金、选钼等都需要氰化钠。康山、三合、潭头、红庄四处在选金高潮期间,月需氰化钠5—6吨,全县全年用量不下二、三百吨。本县、外县为数不少的行商到外地以每吨九百元、一千元购进,回来后以一万二、三千元的价钱直接到各厂销售,大部分税款被偷、漏掉了。

为了防止行商大量偷漏税款,笔者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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