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2期 税制改革

关于推行和完善增值税的几个问题

作者: 张忠诚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的增值税从开始试行到现在已经十年了。十年来,征收范围不断扩大,除了石化产品、化工产品、电力和烟、酒外,大部分工业产品都已实行了增值税。1989年,增值税的收入,已超过550亿元。各方面对增值税的认识逐渐加深。根据中央确定的“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为适应发展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领导上已明确指出把推行和完善增值税作为进一步改革我国流转税制的方向、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就是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已确定的改革方向。本着积极稳妥的方针,依靠各级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精心设计,力争在不太长的时期内,在整个工业生产环节和商品批发环节全面推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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