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4期 国外税收简介

澳大利亚的分税制实施情况

作者: 税制改革司供稿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澳大利亚实行分税制体制

澳大利亚实行以分税制为特色的中央、州、地方(县)三级财政体制。在中央一级设国库部,由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协调联邦与州、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另设税收委员会和财政部,分别执行国家的税收和财政职能。澳大利亚的中央税由税收委员会征收,地方税由地方税局负责征收。税收委员会本部和驻各地的分支机构合起来共有职工2000多人。

二、税收收入国家拿大头。地方财政对国家有很大依赖性

澳大利亚三级税收入合计占国民生产总值37%,在三级税收收入总额中,中央税收收入占80%,州占16%,地方占4%。澳共有6个州,2个自治区(相当于州),900个地方政府,中央级收入的30%将返还各州,也就是说,州财政预算的50%是由联邦政府拨付的。这样做的目的,据澳大利亚专家介绍,是为了平衡各州经济发展,不使差距过分悬殊。因此,虽然澳大利亚的各个州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但在财政上对中央政府还有很大依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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