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8期 我们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做法河南省驻马店地区税务局

我们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做法

作者: 河南省驻马店地区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们是从去年5月份开始进行税务行政复议试点工作的。为了较好地完成这项任务,我们从实际出发,确定了“准备、宣传、试审”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围绕这个思路,在整个试点工作中,重点抓了五个环节。

一、抓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接受税务行政复议试点任务时,曾一度在全区干部职工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人们众说纷纭,疑虑重重,思想上有各种不同的认识。一些同志认为,搞税务行政复议,是没事找事,“自己给自己过不去”,有的还把复议工作错误地理解为替纳税人说话,束缚了税务人员的手脚;另外一些同志认为,实行复议会影响税收任务的完成,认为搞复议不是纠正,就是退赔,结果是税收任务上不去。从事复议工作的干部怕“两头受气”,闹不好会自己把自己推到被告席。说什么“复议复议,两头受气,把关不严当被告,把关严了不满意”。针对这种情况,局党组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出了产生上述顾虑的原因:一方面是对实行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目的意义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是人治思想比较严重,”只准官告民,不准民告官”、“法律只管老百姓”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为此,我们从宣传发动入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统一思想认识。首先,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我们先后四次召开了县、市税务局长参加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宣传开展复议工作的意义。其次,采取举办各类培训班,以会代训,上法制课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培训业务骨干。第三,制作幻灯、图片,编印《法律常识摘编》手册、《复议宣传提纲》,通过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税务行政复议的性质、内容、目的及意义,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层层宣传教育,广大税务干部提高了对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一致认为:建立复议制度,不仅可以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而且可以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对密切征纳关系、党群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而增强了责任心和紧迫感,为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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