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8期 税收与法制

以法治税震慑犯罪 就案论法促进征税

作者: 董晋峰 上一篇 下一篇

最近,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检察院驻税务局检察室抓住该县城关镇钢材加工厂(个体户)贾贤进偷税15181元被公开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案例,配合税务机关利用广播、咨询、召开纳税户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了就案讲法、现身说教的税收法制宣传周活动,使全县广大纳税单位和个人受到很大震动。该县荣河镇个体户李永堂参加公判会后惭愧地说:“过去我经营摩托车130辆,隐瞒收入不报,偷漏税款。肥了自己侵害了国家。公判会使我受到深刻教育,认识到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为支援国家建设积累资金,十分光荣,而偷税抗税则是破坏社会主义税收秩序,挖国家墙角的犯罪行为,非常可耻。今后我除保证如数缴清所偷漏税款外,一定依法申报按期纳税,决不让国家受损失”。南张乡太朝铸造厂厂长李世录在乡政府召开的宣传税法会上表示:要以贾贤进偷税一案为戒,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城镇玻璃厂厂长陈敬选、七庄玻璃二厂厂长杜孝云。北解造纸厂厂长董慧平在城关税务所召开的400人大会上,当场各补缴个人收入调节税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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