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8期 纳税人之窗

租赁满三年缴税二百万

作者: (吴雪莹 李辉) 上一篇 下一篇

当辽宁省阜新市封闭母线厂财会人员将最后一笔10万元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划归国库,厂长周任劳等4人集体租赁封闭母线厂的3年期限也已到期了。3年来,这家企业共缴纳工商各税200万元,为承租前同期的5倍。

1987年,周任劳等租赁封闭母线厂后首先想到的是请来税务人员,全面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在生产经营中,他们摆正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不在税上打主意。他们由一名副厂长负责缴税工作,每月听取一次财会人员缴纳税款情况的汇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有一次,该厂同鞍山市一家企业交换一批原材料,他们了解了税收政策后。全部按让售材料处理,主动依法补缴增值税5万元。今年一季度,货款只回收1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0%,企业资金很紧张。为了保证国家收入,他们到处筹措资金按时缴纳了税款。对于个人收入调节税,他们几次开会研究,并请来税务人员帮助核算,采取了分配奖金先纳税后发放的办法,从而保证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成为税务机关信得过的纳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