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0期 经验点滴

青州市税务局推行缴税“一条龙”办法好

作者: 孙勤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州市税务局,在全市推行纳税人“上门缴税一条龙”工作法,取得较好效果。

“一条龙”工作法,即各征收单位象邮电、银行营业室、百货商店那样,改办公桌办公为柜台办公。按照纳税程序设咨询,申报、缴税、税款统计四个柜台,每个柜台各有一名同志负责。征收过程中,咨询台负责向纳税人解答税收疑难问题,宣讲税收政策;申报台负责帮助纳税人填写,审核纳税申报表:缴税台负责按申报表收缴税款,填开完税证;税款统计台负责税款统计,发放下月纳税申报表。

“一条龙”工作法,使征收人员职责分明,相互制约,避免了收“人情税”、“关系税”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纳税人了解了税收政策,明白了纳税程序,避免了“糊涂税”,提高了自觉申报纳税积极性,促进了上门缴税工作的开展。通过实行这一办法,该局的上门缴税率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分别由原来的百分之十和百分之八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上升到百分之九十八,百分之九十五和百分之九十,改变了过去“天天跑业户,税款入不了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