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3期 论坛

税利分流是深化经济改革的关键

作者: 王绍飞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利分流是针对国营企业税利合一的弊病提出的一项深化经济改革的重要措施,目的是理顺国家和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转换分配机制,增强国营企业的活力,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优越性。其基本含义是在正确区分国家职能和所有者职能的基础上,把国营企业的所得税和税后利润分配分开,按照国家征税,税后利润归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原则处理国家和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在平等纳税的基础上进行自主经营和平等竞争。单就国营企业来说,要按照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纳税,就要把现行国营企业所得税率由55%降低到35%以下,同时要取消留利调节税,停止征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取消税前还贷,由企业用税后利润进行投资。至于税后利润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如何分配,这是国营经济内部的分配关系,或者说是企业经营体制问题,与国家税收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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