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3期 工作研究

搞好促产增收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

作者: 翁荣华 上一篇 下一篇

促产增收是税收工作的新的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部门开展促产增收工作,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培植税源,增加税收收入,是税收的经济职能和财政职能的有机结合,是发展经济,保证供给的具体体现,也是不断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在税收工作中必须把促产增收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税收工作中要把促产增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是由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职能所决定的,是贯彻从经济到税收原则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促产增收是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税收的基础是经济,同时又促进经济的发展。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再生产的理论,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作用于生产。税收属于分配范畴,只有生产发展了,才有稳定的税源。税收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如果没有税收,财政收入就失去了主要来源,社会再生产就无法进行,这是经济与税收之间的辩证关系。税收促进经济的发展,从国家来说,主要是将税收收入大部分用于发展经济,制订正确的税收政策,确定适度的税收负担水平,实行必要的政策倾斜,促进和引导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从地方各级税务部门来说,通过广泛深入开展促产增收活动,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搞活销售,加强管理,提高效益,这是发挥税收对经济反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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