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4期 征收管理

建立科学严密税收征管体系的若干思考

作者: 柴立国 孙云志 于海军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加快征管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征管运行机制,提高征管水平,我们联系吉林省征管改革实践,就如何建立科学严密税收征管体系问题,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科学严密征管体系的主要内容

税收征管体系同其他体系一样,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经过两年多的征管改革实践,我们认为,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应包括协调的主体模式、健全的辅助机制、可靠的法律保障和完备的配套措施等内容。

(一)协调的主体模式。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辅导、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理和为此而进行的必要监控,是整个征收管理的主线。将这些职能分配于不同的机构并付诸实施,就会形成一定的规范和流程,我们称之为税收征管体系的主体模式。主体模式在整个征管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构造什么样的主体模式,直接关系到征收管理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税务局提出的征管改革指导思想和我省的征管改革实践,我们认为,设置管理系列、检查系列和监控系列,作为征管体系中的主体模式,并且使这三个系列明确分工、紧密联系相互制约,是较为可行的。这里明确分工很重要,联系和制约是建立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具体说来,管理系列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税收政策法令,辅导纳税人怎样纳税、纳哪些税,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其具体职责包括组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鉴定;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编制税收计划;进行纳税辅导和税法宣传;对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进行调查,报请审批,并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向监控系列反映检查系列纳税检查中的问题等。检查系列的主要任务是检查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和管理系列执行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其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纳税人纳税情况,对属于纳税人造成的偷漏税提出处理意见,对属于管理系列辅导错误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漏税,除提出补税处理意见外,同时把管理系列应负的责任填入纳税检查报告;检查纳税人取得和使用减免税款的情况、发票使用情况,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调查核实公民举报的偷漏税等违章行为。监控系列的主要任务是衔接、协调和监督管理、检查两个系列的工作,保证税收政策和征管法规的正确执行。其具体职责包括办理税务登记和受理纳税申报;统一管理纳税资料档案、编送各种报表,审查检查系列的纳税检查报告和违章案件调查报告;对应收、应退税款、滞纳金、罚款进行核算,随时反映应收未收、应退未退情况;对纳税申报、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及纳税检查情况进行监测。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管理、检查系列和监察等部门;负责纳税鉴定审定、税收政策解答、审查减免税报告和整个征管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等。从上述三个系列的分工可以看出,三者既有明确分工、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征管体系的主体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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