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2期 发挥税收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作用本刊评论员

发挥税收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作用

作者: 本刊评论员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刊本期登载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抓好个人收入调节税征管工作采访实录,很值得一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相应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城乡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也必须看到,在人民收入总量逐步增长的同时,个人收入之间的差距有所拉开,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职业的人员收入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这已经成为群众议论的热点,也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关注的重点。对此,不可等闲视之。

纵观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多数高额收入者,靠合法生产经营致富。这种人员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凭借自己辛勤劳动,开辟致富门路。他们善于把握市场行情,适应群众和社会的需求心理,有的还把当代先进技术引入生产经营之中,使生产经营搞得很红火,既服务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对调节市场、搞活经济,起到积极作用,又增加了自我积累,做到财源茂盛,对国家和对集体、对个人都有利。按照党的政策,对于这种收入,是必须予以保护和鼓励的。他们是劳动致富的典型,已经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肯定,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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