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2期
征收与管理
为什么对用外国政府贷款引进项目的供货外商要征税
上一篇 下一篇最近,有位外国朋友来信,对外商为我国企业使用意大利政府贷款的引进项目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使用费而进行征税提出异议,理由是贷款不是为了赋税而提供的。这涉及到国际税收的一些通常做法,有必要讲清道理,以利于实际工作。
我国对使用意大利政府贷款引进项目,同使用其他国家政府贷款一样,在税收上是分三种情况处理的。
一、贷款提供者的税收问题。鉴于外国政府贷款具有援助性质,贷款的利率和还款期等条件优惠,为了有利于通过政府贷款形式来发展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关系,在我国有关税法规定和同一些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都明确规定,对政府贷款和出口信贷的利息,免予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