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4期 征收与管理

加紧税收征管软件开发应用实现征管手段现代化

宋兰亭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促进征管改革的深入开展,国家税务局要求在征管工作中抓紧开发运用电子计算机,使基层税务机关逐步实现税源管理、税款征收、纳税检查、违章处理等项征管业务处理微机化。按照这个要求,我们河南省税务局于1990年初组成局领导、业务干部、微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微机税收征管系统”开发研制小组,在信阳市进行了试点,在省、地、市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半年的努力,基本完成了软件的设计开发工作,现已初步定型,并实现了各工作机与中央机的无线联网,使信阳全市税务系统基本实现了初级网络管理。

“微机税收征管系统”包括国营和集体征管、个体征管及中央级汇总控制三个子系统。其功能的设计本着能够全面反映和体现税收征管的职能和内容,遵循税收征管的内在规律,将纷繁复杂的日常征管业务进行归类、规范,包括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纳税检查,违章处理、发票管理、企业主要经济和政务指标、促产增收等8个模块,有以下几方面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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