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6期 评论

这儿的发票管得好

——记桂林市税务局发票管理所

作者: 本刊记者 乔金美 上一篇 下一篇

发票管理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听说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发票管理抓得不错,全区绝大部分县、市税务局都建立了专门的发票管理机构——发票管理所,趁在桂林参加全国税收计会工作会议的机会,我便采访了桂林市税务局发票管理所。

市税务局征管科母治康科长是一位瘦瘦的中年人,他告诉我,他们的发票管理所是1989年3月正式成立的。在此之前,发票由各分局分散管理,管理上宽严不一,加上人手紧、征收任务重,曾经出现了不少问题。1988年9月至10月,全市进行了一次发票清理检查,检查了4889个纳税户,查出有问题的发票达177316份,追回税款58万多元。为了切实加强发票管理,堵塞漏洞,经过反复研究和酝酿,他们决定变发票分散管理为集中统一管理,成立了专门的发票管理所。发票管理所属分局级单位,业务上受市税务局征管科领导。目前,发票管理所共有22人,除所长外,设有4个小组:内查组,7人,负责对购买发票户已填开发票的检查;外查组,6人,负责对自印发票的检查;售票组,4人,负责发票的发售;后勤组,2人,负责会计、出纳、保管以及自印发票的审批等工作,实现了发票从印制、发售到检查的一条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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