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7期 奉献者之歌

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的管理

作者: 张立忠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支持我国产品出口,正确贯彻出口退税政策,堵塞漏洞,国家税务局、经贸部、海关总署、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今年发出了《关于加强出口产品退税管理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这是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出口退税的政策原则,在总结几年来出口退税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一个重要文件。认真贯彻《联合通知》的精神,是做好今年出口退税工作的中心任务。

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我们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政策。自从1985年我国实行全面的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政策以来,随着我国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出口退税的数额也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到1990年已达一百几十亿元。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既鼓励了外贸出口,增加了外汇收入,也推动了我国生产的发展。退税数额在税收收入以至整个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今年,我国对外贸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了出口补贴,实行了全面的外贸企业自负盈亏办法。因此,正确贯彻出口退税政策,加强管理,对于促进外贸出口,平衡财政收支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必须认真研究,狠抓贯彻落实,主动地与有关部门互相配合,真正把《联合通知》规定的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联合通知》的内容很多,在贯彻落实中应该特别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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