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11期 涉外税收

为外商投资企业担任常年税务顾问工作的尝试

作者: 张家恩 白文第 张连明 上一篇 下一篇

天津税务咨询事务所涉外税收业务部自1989年10月成立以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无现成经验可资借鉴的情况下,该所本着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的精神,积极、稳妥地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在为外商投资企业担任常年税务顾问时,该所坚持既按国家税收规定,又为企业办实事的原则,帮助企业解决了正确处理与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依法享受减免税、正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辅导企业完善出口业务、如何享受保税仓库的优惠政策,以及用分得利润再投资的有关税收政策等问题,并接待了不少来人、来电、来函咨询业务。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协调了税、企关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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