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8期 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征管建设的八字方针

作者: 吴硕人 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自实行对外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迅速发展,到1991年底止,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4万多个,协议引进外资50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24亿美元,1991年已投产开业的1.7万家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创汇达到120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719.1亿美元的16.7%。11年来,为对外开放政策服务的涉外税制也已建立起来,涉外税收征管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1991年通过税务部门征收的涉外税收达70多亿元。由此可见,外资企业经济和涉外税收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税收总额中占有重要地位,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如何加强外税征管建设?我认为,必须考虑外税征管的特点,明确指导思想。外税征管的特点有:一是有单独的税种税法:二是有较宽的优惠政策;三是有特定的征税对象;四是有跨国的纳税人;五是要尊重国际惯例。因此,外税征管的某些具体内容应与内税征管有所不同,但两者的征管原则和基本做法则是大体相同的,我们长期积累的内税征管经验可以有选择地运用于外税征管中,也可以借鉴国外有益的做法,洋为中用。外税征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在正确贯彻税法并尊重国际惯例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以发展经济开辟税源的原则,实行严管、简便、高效的征管措施,做到维护国家权益,保障外商合法利益,为我国的开放政策服务。根据上述外税征管特点和指导思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外税征管体系,可概括为八字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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