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12期 征收管理

“两同步三结合”是征管改革深化的必由之路

作者: 白荣庆 程念东 单位:武汉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从1988年起试点的征管改革,已逐步在全国税务系统铺开。由于征管改革的进行,转换了征管活动的运行机制,构架了新的征管模式,强化了征管的职能作用,带来了税收管理改革的新态势。应该说,征管改革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其深化的难点也人所共识。国家税务局于今年初提出了征管改革、会计改革两同步,征管改革、会计改革与计算机应用三结合的配套改革的新思路,并着手部署试点。本文拟结合武汉市税务部门的实际情况谈一些认识和看法。

一、深化征管改革必须与会计改革、计算机应用相配套

征管改革的目的,一言以蔽之就是:强化征管,减少偷漏,建立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实行征管与检查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为实现这一目的改善了条件,奠定了基础。但是,从武汉市税务部门的实践来看,其间,虽做了大量的深化思想认识、调整组合力量、修订完善制度、加强检查督促等工作,但收效仍不尽如人意。其原因是普遍存在“三难”问题。一是有些规章制度落实难、如实行“两分离”或“三分离”后,对纳税户变以往的一人“集权管理”为多人“分权管理”,造成征管与检查两个系列或征、管、查、三个系列之间的信反馈制度、纳税辅导与纳税检查协调衔接制度、对纳税户一年纳税情况的总结制度和查补税款的入库制度等落实难。二是纳税户资料的运用协调难。由于实行了分离管理,两个系列或三个系列都需要占有纳税户的有关资料,但每个纳税户向税务机关只报送一份。各系列之间只好互相借用,采取建立资料室统一管理、使用共享的办法,仍是治标而未治本。三是税收资金运动全过程控制难。新的征管模式,对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起了很好的监控作用。但是,从申报应纳税款开始的税收资金全面控管的问题并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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