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12期 外国税收

个人所得税预提制度

作者: 孙玉刚编译 上一篇 下一篇

一、预提税制度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必要方式

预提税制度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式,也是保证所得税收入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在日本,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40%以上,而预提所得税大约占个人所得税收入的80%左右,该项预提税主要包括对受雇所得和利息所得征收的税收。

对于经济处于发展时期的国家来说,个人所得税具有如下较为理想的优越性:1.征收范围广,税率低,税收负担为一般公众所日本的承担,保证了其在税收总收入中占相当大的比重;2.以合理累进税率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可以随着经济发展相应增加;3.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可以及时调整最低应税所得额和累进税率结构,充分发挥其公平分配所得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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