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3期 地方专栏

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征管带好队伍

作者: 哈尔滨市税务局局长 王振芳 上一篇 下一篇

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法令,组织税收收入,是我们税务机关的中心任务,其它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一中心任务来开展。而各项税收政策、法令的贯彻,是通过日常征收管理活动体现的;一笔笔税收收入是通过广大税务干部,尤其是基层税务干部征收上来的。因此,抓好征收管理,带好干部队伍,是保证税收工作中心任务完成的前提。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始终把加强征收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做为工作重点来抓。

一、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征收管理。一是制定工作规程,做到征管程序系统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是税收征管的基本法规。为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我们根据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了《哈尔滨市税收征管试行规程》,对征收管理的全过程,包括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纳税辅导、纳税检查、违章处理.在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运转程序上,都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征收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征管档案,做到征管资料规范比。我们对全部管辖企业都建立了纳税档案,统一规定档案内容,并定期检查基层税务机关对纳税档案的填写情况,还统一设计了征收管理的各种帐、表、册、卡、簿。三是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征管考核制度化。从1986年起,我们在全系统实行了目标管理,征管工作通过征期入库率、错漏率、欠税回收率3项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一项重要条件。四是开展执法检查,整顿征管程序。为了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办法的落实情况,保证税收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并为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做好准备,我们在1990年上半年开展了一次内部执法检查。对在执行税收政策、办理税务登记、纳税鉴定、审批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纠正和处理。并向全系统通报了检查结果。五是积极进行征管改革,实现征管模式的转换。1989年,我们先在3个基层单位进行了征管改革的试点,1991年5月,开始推广到全系统所有征收单位。由于准备工作比较充分,日前新的征管模式运行顺利。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