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4期
研究与探讨
浅谈试行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纳税审查要点
上一篇 下一篇随着“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试点范围的扩大,采用这一方法计缴增值税的企业越来越多。如何搞好对这些企业的纳税审查,笔者认为主要应着眼于“应扣税金”帐户的货、借方发生额,即对整体税额和扣除税额的形成过程及其来源渠道进行审查,从而确定应缴税金的形成是否正确。
一、整体税额的审查
“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应缴税金的计算公式是:
应缴税金=整体税额-扣除税额
整体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整体税额=应税收入×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