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11期 税收法制

浅谈如何做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

吕军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行政应诉是税务机关以被告身份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它对于保障税务机关正确行使职权,加强征收管理,提高执法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地税务机关应诉工作的经验还不足,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下面,结合我们的工作经验,就税务机关应诉过程中应做好的几项主要工作谈点认识。

一、选择好诉讼代理人。税务机关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由行政首长即主持全面工作的税务局长来担任。因为税务局长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对全局的一切活动负责,并且,在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行政工作经验等方面,一般来说具有较高的素养。但是,由于工作关系,主持全面工作的税务局长不可能将全部精力投入到诉讼事务中,而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因此,选择好诉讼代理人是抓好应诉工作的关键一环。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丰富的税收工作经验和法律知识,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从实际情况来看,税务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挑选,应着眼于税务机关内部。一是从税务行政复议机构的专职人员中挑选,因为他们承担着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的任务,有的还参与具体执法工作和有关税收法规文件的起草,与其他税务人员相比,更有条件承担应诉工作;二是从基层税务执法人员中挑选,这些具体的税务行政行为者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经验较为丰富,同样有条件胜任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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