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11期 问题解答

关于出口退税的问题解答

作者: 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司 上一篇 下一篇

问:允许出口退税的产品有哪些?

答:我国的出口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者外,均予以退还已征的税款。这里所说的“出口产品”,一般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征税范围的产品;2.必须报关离境;3.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一般地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退税,否则不予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范围也作了特殊性规定,即特准对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这些退税的产品主要有: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和海员的产品;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各、原材料。同时,国家明确规定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也不子退税。这些产品有:1.出口的原油、成品油;2.援外出口产品;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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