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1期 “市场经济与税收”笔谈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加快我国税制改革

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袁振宇 上一篇 下一篇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既是对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发展,也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和建设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并非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逐步逼近的。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作为经济体制组成部分的税收制度,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979年以来,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过程中,已对计划经济体制下过于简化单一的税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这一系列改革推进了我国经济向商品化、市场化方向发展。但也不能否认,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我国现行税制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这主要表现在:税制结构不合理。现行税制基本上还是以商品课税为主,所得课税的税种虽然不少,但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力度较小,特别是1987年以来国有企业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所得税也被列入企业承包上交基数之中,这无异于取消所得税。税制不统一、不规范,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两套不同的税收制度,就内资企业来说,所得税也是按不同所有制分别设置,这就造成企业之间在税收负担上的不平衡,难以开展公平竞争。某些方面夸大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税种设置过多,税率档次过多,税收减免规定过多,从而使税制缺乏应有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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