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5期 征收管理

浅析税收的分等级管理

作者: 乔志云 杨圣贤 单位:山西省临汾地区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在税收工作中,征收管理历来是基础工程和重要环节。就目前的征管现状讲,虽然通过多种形式的税收宣传,公民纳税意识不断提高,征管了作也大为加强,但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上偷漏税现象依然大量存在,征管工作仍待改进。笔者认为,在税收工作中实行分等级管理乃是强化征管的有效途径。

一、分等级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所谓分等级管理,就是根据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情况,参照各类业户近年来的纳税申报、财务管理水平、办税人员业务素质等内容,将其予以分类排队,按规定标准划分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业户实行不同的税收征管办法。这种标准或办法,应由税务部门内部从严掌握,并经过两年或更长的一些时间,视其发展变化情况不断进行变更。凡能够模范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各项财务制度健全,能够一贯按期如实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积极协助支持税务部门工作,未发生偷漏税现象的企业评为aa级。对于这类纳税单位,税务部门可依据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如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临时困难减免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定期帮助解决产、供、销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可以确定为促产增收的联系点。在征管方面,由于我们视其为”信得过纳税户”,纳税检查可两年进行一次。凡财务制度健全,申报制度能够坚持,申报率、征期入库率在80%以上,偶有漏税行为发生的企业定为a级,对这类纳税单位,税务部门按季进行纳税辅导,针对其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进行两次税收检查。如企业申请困难减免或以税还贷,要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从严掌握。将纳税观念淡薄,不能坚持按期申报、足额纳税。经常发生偷漏欠税行为的纳税单位定为b级。这类企业是我们征管工作的重点,除不能让其享受困难减免税照顾,不能发放税务促产周转金外,对其实行强化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按月辅导,按季检查,每半年对企业厂长经理、财会人员进行一周的税收知识集中培训,花大力气促其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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