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5期 来稿摘登

解决“老贷”出路何在

作者: 张益民 单位:河南省洛阳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目前的一个重大困难,就是企业还贷问题难以解决。国营大中型企业还贷的压力一般都比较大。如洛阳轴承厂去年上半年就有老贷款1.8亿元,每年需还贷3600万元,而厂每年实际利润为4000万元,按33%缴纳所得税后,仅剩2300万元,偿还能力严重不足。实行税后还贷,企业就难以生存。

解决老贷款的出路在哪里?取消税前还贷,这是所得税制改革,下调所得税率的基本前提,不能动摇;实行税后还贷,企业的“老贷”问题又难解决,事情进入“两难”之中。我们认为解决“老贷”的出路,在于企业尽快实行股份制。即把国营大中型企业的老贷款,在国有资产专户列明,实行股份制经济。吸收股东,将股金归还银行贷款,股东共同享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享受利润分红和共担风险。这样做一是有利于企业彻底摆脱还贷付息的沉重负担,以全新的面貌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是有利于社会闲散资金向生产方向流动,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国力;三是有利于城乡居民万亿元储蓄的消化,保持市场繁荣,物价稳定;四是有利于国营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尽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