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7期 征收管理

关于税务征管机构改革的新思考

作者: 郭烈民 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期赴香港考察学习,对香港税务征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情况又有更深层的认识。一个弹丸之地的香港,1991—1992年度税收达到560亿港元,是与其具有精简高效、职责分明、公平竞争、开放监督、依法执法的税务征管机构分不开的。现针对我深圳市税务征管机构的现状,对征管机构改革作一些探讨。

一、香港税务征管机构设置及税收管征现状

香港的税务机关设置充分体现精简高效、各负其责、依法管理的原则。实行直线管理和局长负责制。其编制为局长、副局长各1名,助理局长5名,下设6个科:局长直辖科、总务行政科、第一、二、三、四科。除局长直辖科外,每个助理局长分管一个科(见附表),总编制人数3 5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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