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10期 工作研究

论财会改革中的集体企业财务

作者: 任定江 岳家军 单位:四川省绵阳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从今年七月一日起,我国实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两则》),目前新的行业财会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对接工作正在进行。这是根据党的十四大和全国八届人大会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精神,加速财会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国财会制度改革的里程碑,将对国民经济各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这次财会改革,使我国在会计内容和口径上与国际惯例接轨,充分体现了国际经济惯例和中国特色。

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它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中同全民所有制一样,居主体地位,多年来对国家财政有着重要的贡献。但由于经济性质所限,在经营范围和规模上远不及国有企业。国务院和财政部早就明确“集体企业财务由税务机关履行管理与监督职责”,抓住财会改革这一有利时机,从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入手,支持集体企业的发展,税务部门责无旁贷。本文就目前集体企业在财会改革中的有关问题谈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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