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2期 简讯

深圳市隆重表彰52家守法纳税大户

吴直雄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弘扬奉献精神,增强纳税意识,1992年11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隆重表彰了52家守法纳税大户。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副局长张相海,广东省税务局副局长吴荣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汉明、副市长张鸿义、市政协副主席李定和全市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共1000多人出席了表彰大会。

评选和表彰守法纳税大户,在建立特区以来还是首次。深圳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及《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市电视台等6家单位的主要领导人组成了评审委员会,副市长张鸿义任评委会主任。评选工作认1992年4月开始,分提名初审、复核审查和最后评定三个阶段进行。评选的基本条件是:1991年度缴纳税金在500万元以上;遵守税法,无偷税、骗税和严重的漏税行为;领导班子无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根据这些标准,评委会从各单位上报的58家企业中,认真筛选,最终确定深圳卷烟厂等52家企业为深圳市1991年度守法纳税大户。这52家企业1991年共向国家缴纳税金10.2亿元,占深圳市税收收入的35.5%(不含海关代征工商税收),占深圳市地方级工商税收近50%。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