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5期 论坛

关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税收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作者: 山西省税务局局长 张潞生 上一篇 下一篇

党的十四大在全面总结我国14年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它标志着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正经历着一次根本性的变革。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地位和职能作用,国家税务局金鑫局长作了精辟的概括,“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促进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完善;调节社会分配以达到共同富裕以及限制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消极因素等方面的作用。市场运行要求有一个健全的法制基础,所以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市场是统一的,因而税法也必须是统一的;市场是开放的,税制结构、税收征管必须适应开放的要求,并逐步与国际税收惯例对接;市场是竞争的,税收就要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市场是按照宏观经济规律运行的,税收应当在加强宏观调控和促进微观搞活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收的地位和职能作用只能强化不能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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