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5期 研究与探讨

我国重返关贸总协定需采取的税收宏观对策

作者: 徐顺荣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恢复我国关贸部协定席位已经为期不远了。从宏观上看,中国重返关贸总协定,不仅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不仅存在发展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根据变化了的国际经济环境,迅速采取相应的对策,趋利避害,抓住机遇,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这也是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部门——税务机关的一项紧迫任务。下面笔者就这个问题谈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必须学会用经济规律来指导税收工作,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挑战

参加全球多边贸易组织,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既是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也是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国际多边贸易体系的精神是自由贸易、公平竞争。“入关”意味着中国将得到向往已久的比较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平等地进入国际市场,我国也将承担义务,全面开放我国的市场。这就会引起一系列的变化,以往的许多法令、法规不适应了,以往的生产方式不适应了,相当大一部分生产关系也不适应了,都得改。人们将在一种全新的形势下生活,将以一种不同的方式思考问题,价值观念将发生深刻的变化。作为肩负筹集国家财政收入重要职责的广大税务干部,对此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们必须从封闭的思维和习惯中走出来,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挑战。在市场经济的全方位改革大潮中,拓宽视野,更新观念,不断学习,必须学会用经济规律来指导税收工作,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和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学会按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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