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5期 业务技术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有关所得税计算征收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 徐树民 上一篇 下一篇

1992年11月3o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通则》、《准则》)。这是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财务、会计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同时对所得税的计算征收也产生较大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本金制度。《通则》、《准则》规定,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并对资本金的概念、筹集、管理和核算作了明确的规定。企业的资金不再划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专项资金。为了体现资本保全原则,除了企业产权关系变动、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情况外,企业不得任意冲减投资者的资本金,以保护包括国家在内的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改革表现在固定资产的购、建,折旧的提取,以及盘盈、盘亏、报废清理等方面最为突出,其中盘盈、盘亏、报废清理等有关财务处理的改变,对所得税的计算征收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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