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4年 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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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社会主义的税收意识
上一篇 下一篇一、什么是社会主义税收意识
社会主义税收意识是指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税在人们头脑中的客观反映。它包括两个方面:即政府的税收意识和公民的税收意识。政府的税收意识指政府的征税意识和科学管理税收并接受公民监督的意识。公民的税收意识是指公民的纳税意识和公民对国家税款使用的监督意识。
二、为什么要树立社会主义的税收意识
(一)为什么要树立政府的税收意识
现代各国政府使用课税权,已经从维持阶级统治逐步转移到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方面来。尽管如此,在税权的运用上仍然极为谨慎,为避免税权的滥用,给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破坏力,政府课税权一般要受到宪法制约,接受议会的监督。现代一些发达的国家,如日本、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等国,都在宪法中规定有关国家或政府必须依法征税,否则就等于侵犯了人民财产权,以此作为限制政府滥用税权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