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4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的通知

1993年12月24日 国税发[1993]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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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了适应增值税制改革的需要,全面、准确地反映纳税人销项税额的发生,进项税额的抵扣及税额计算的过程,便于纳税人正确地履行增值税的申报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及《填报说明》,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为全国统一表样, 各地不得随意变更格式及项目内容。

二、有关《增值各纳税申报表》的其他管理事项,如印制等仍按现行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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