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5期 计算机应用

怎样在单台微机上实现征收业务分开

作者: 刘坚 上一篇 下一篇

按照税制改革的要求,税务机关按分管业务范围划分为国税和地税两套系统,并从1994年1月征收期开始在人员、机构没有分开的情况下首先实行征收业务分开。对于一些只配备了一台微机进行征收业务核算的基层单位来说,怎样使原有微机征管软件适应这种变化,既满足征收业务分开的各项规定,又不给操作人员和纳税人增加麻烦,顺利完成新形势下的征收工作,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时间紧迫,涉及面广,无法对软件和工作程序进行重大修改,河北省唐山市税务局通过对原有软件加以简单修改,就实现了在单台微机上国税、地税系统征收业务分开的要求。全市近百个征收单位在征期的第一天都顺利地实现了两套系统征收业务的分开,软件运行正常,操作简便,受到纳税人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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