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12期 讲座

新税法的会计处理

第一讲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四)

作者: 贾丛民 上一篇 下一篇

前面已介绍了工业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下面介绍一下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商品流通企业是指以从事商品流通活动为主营业务的经济组织。它主要包括商业、粮食。对外贸易、物资供销、供销合作社、医药、石油。烟草和图书发行等企业。商品流通企业在这次税改前是缴纳营业税的,这次税改方转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商品流通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面,与工业企业有相当的差别,但由于税种一致,两者又有不少共同之处。在此仅就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核算有特点的若干环节分例介绍,凡属共性部分,指出参见前讲工业部分的哪些相关内容,而不再重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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