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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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税制对税收成本的影响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作为国民收入的一种重要分配手段,在经济生活中起着聚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如何使人民所缴纳的税款与国库财政收入之差为最小?如何使课税对国民经济负效应最小?这里就牵涉到税收成本问题。长期以来,在税收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人们普遍重视税收收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重视税收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却忽视了成本高低,不问劳动耗费与经济损失多少,导致税收经费不断上涨,税收成本越来越高。以我国广东省的综合税收成本为例,1988年达到3.74%,而与此相比,美国的征管成本仅为0.5%,新加坡为0.95%,澳大利亚为1.07%,日本为1.13%。同时,原税制中许多税收政策的制订也未考虑成本因素,不利于调节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所有这些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增强税收成本意识,树立简化、便利、确实和最少征收费用观念,是税务工作必须重视的问题之一。这既包括在征管工作过程中要推行先进的征管方法,提高征管人员素质,精简征管机构,也包括在设计税制时,除了考虑增加收入,调节分配以外,还要考虑税收成本因素。本文试就当前推行的新税制是否考虑了税收成本的因素以及它对现有税收成本有何影响谈谈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