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3期 国际税收

借鉴国际经验 强化我国增值税管理

作者: 戎惠良 单位:广东省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于1994年进行了以流转税为重点,以增值税为核心包括所得税及地方税在内全面的税制改革。这次税制改革在增值税方面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扩大征税范围,在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环节全面征收增值税;第二,简并税率档次,将原来的12档税率简并为3档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第三,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金的制度;第四,改价内税为价外税。改革后的增值税制度总体上看具有体系完整、普遍征收、公平税负、简便易行的特点,基本上实现了与增值税国际惯例的“接轨”。当前,摆在我们广大税务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是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日常征管工作,确保增值税制度的正常实施和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笔者认为,许多开征增值税的国家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某些具体做法可供我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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