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6期 征收管理

纳税申报是税收征管 “三位一体”新格局中的重中之重

作者: 颜照明 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新税制实施以来,全面推进征管改革,加快建立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成为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问题。从目前见诸报刊的有关论述看,将申报、代理、稽查等同并列予以阐述的,占据了相当的比例。其实,认真分析理解,这三者之间,并不是等同并列的关系,而是具有明显的主次之分,而纳税申报正是它的核心。因为,纳税申报是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实现的基础环节,纳税申报率和中报准确性是考核税收征管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而代理工作是为申报工作提供中介服务的辅助性工作,稽查工作则是为申报工作提供监督保证的手段。由此可见,纳税申报是三个环节中的中心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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