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7期 税制建设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陈流明 朱江涛 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1994年我国进行的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的一次,是在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两高”(高经济增长速度、高通货膨胀率)和“两难”(国有企业困难、国家财政困难)的极不宽松的形势下进行的。一年多来的实践已经证明,这次税制改革尽管其广度、深度、难度和力度前所未有,但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功,较好地闯过了改革的风险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税制框架已基本建立。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税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在税制改革中还存在着一些直接关系到税制改革最终成败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势必影响到税制改革的成效和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而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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